“十三五”时期,我国能源发展获得了哪些历史性成就?
章建华:“十三五”时期,在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,全国能源行业齐心协力办成了一系列大事,解决了一系列难事,应对了一系列急事,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,从六个方面为“十四五”开好局、起好步奠定了有利基础。
清洁低碳转型更快。我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,建立了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,把节能指标纳入生态文明、绿色发展等绩效评价体系。“十三五”以来,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低于3%的增速支撑了经济的中高速增长,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;2020年,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低至56.8%,能源消费结构向清洁低碳加快转变。
供给能力质量更强。确立了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,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始终保持在80%以上,供需关系持续向好;水电、风电、光伏、在建核电装机规模等多项指标保持世界第一,到2020年底,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增长到10.83亿千瓦,首次超过煤电装机容量;占总装机比重接近50%,达到约49.2%,建立起了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。
科技创新动力更足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构建绿色能源技术创新体系,实现科技创新从“跟跑、并跑”为主,向“创新、主导”加速转变。我国建立了完备的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,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水平明显提升,建成全球规模最大、安全可靠的电网,供电可靠性位居世界前列。一大批能源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业态蓬勃兴起,技术进步已经成为推动能源发展动力变革的基本力量。
市场发展活力更高。深化重点能源领域和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,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,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。油气勘探开发市场有序放开,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取得关键进展,实现管输和销售业务分离;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,逐步构建起了以中长期交易为“压舱石”、辅助服务市场为“稳定器”、现货试点为“试验田”的电力市场体系;“放管服”改革取得重大成效,取消下放了72%的审批事项,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更加便利。
国际合作全面开展。遵循互利共赢原则开展国际合作,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,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,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。我国大幅度放宽外商投资准入,促进能源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,积极推动跨国、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联通。与29个国家发起成立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,积极参与多边机制下的能源国际合作,在国际能源舞台积极影响力显著提升。
惠民利民保障更实。我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能源发展的根本出发点,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中发挥能源供应的基础保障作用。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,全国农村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全部通动力电,农村电气化率达到18%;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,惠及6万个贫困村、415万贫困户;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取得明显进展,清洁取暖率提升到60%以上。